黄石市政府国资委2021年部门总预算公开

   时间:2021-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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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黄石市政府国资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黄石市政府国资委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表(表2)

三、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表(表3)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表4)

五、2021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2021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表6)

七、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7)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第三部分 黄石市政府国资委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黄石市政府国资委概况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市直部门预算的通知》(黄财预发〔2021〕12号)的文件要求,现将黄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予以公开,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主要职责

    政府国资委于2004年10月成立,是市政府直属机关工作部门,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现为政府工作部门。市政府国资委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发展、国企党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依法依规组织实施。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承办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国有经济、所监管企业和县(市、区)国资监管企业经营运行情况分析。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推动委派总会计师制度建设工作,承担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督促所监管企业完善内部审计监督体系,组织开展专项审计。分类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并对其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研究提出全市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产权登记、转让、划转、处置和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备案工作。承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编制的有关工作,收益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方案。监督、规范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和办法,研究拟订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的政策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指导和协调所监管企业信访维稳、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社会治安治理和履行社会责任等工作。负责对接中央企业和国有企业,承担中央企业招商、铜冶炼及深加工产业招商引资等工作。

  2.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机构情况

根据市政府“三定方案”划分,市政府国资委机关为全额拨款政府机构,政府机构独立编制机构2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市政府国资委内设科室5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财务监管(考核分配科)、产权管理科(监督稽查科)、改革发展科(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工科(党建工作科)

2、人员情况

编制人数为20名,行政编制14人,公益事业一类4人,工勤人员2名,其中:部门领导职数1正3副(主任1名,副主任2名,总经济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7名,其中:正科5名,副科2名。实有编制人数22人,行政编制16名;核定参公公益事业一类5人;工勤编制1;聘用人员8;退休人员12人。

第二部分 黄石市政府国资委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表

一、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表(表2)

三、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表(表3)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表4)

五、2021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2021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表6)

七、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7)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附件:黄石市政府国资委2021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第三部分 黄石市政府国资委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0700.23万元。行政运行经费700.23万元,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20000万元(对企业资本性支出),其中:基本支出516.23万元,国资监管专项184万元。政府国资委与下属事业单位(央企招商服务中心)经费同国资委机关统一核算,行政运行经费同比减少44.15万元,减少5.93%。其中:当年财政拨款(补助)收入700.2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00.23万元,同比减少44.15万元,减少5.93%。其中:基本支出516.23万元,占总支出的73.72%;项目支出184万元,占总支出的26.28%。按支出功能分类,其中行政运行支出700.2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0700.23万元,行政运行经费700.23万元,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20000万元(对企业资本性支出)行政运行经费比去年减少44.15万元,减少5.93%。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16.23万元,较2020减少44.15万元,减少7.88%;国资专项支出184万元,同比去年没有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黄石市政府国资委财政预算拨款核定2021年预算总收入20700.23万元,行政运行经费700.23万元,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20000万元(对企业资本性支出)资金来源全部是财政经费补助拨款,行政运行经费同比去年减少44.15万元,减少5.93%。其中核定2021年委机关财政拨款:

1、工资福利支出384.59万元,较2020减少55.72万元,减少12.65%。工资福利支出主要用于支付部门干部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基本医疗保险费(合并生育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奖励支出等。工资福利支出较2020减少的原因是有两位领导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另有两位领导退休

2、商品和服务支出62.5万元较2020减少9.89万元,减少13.66%,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工会会费、因公出国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9.14万元较2019年增加21.46万元,增幅45.01%。主要用于基本离休费、离休津补贴、离退休人员奖金、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医疗费补助支出等。

4、市政府国资委财政2021年预算项目经费20184万元,其中;国资监管专项184万元,主要用于国资专项开展经费,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20000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府国资委作为出资人对经开投公司注册资本金。国资监管专项支出费用,同比去年没有发生变化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黄石市政府国资委财政核定2021年政府采购在国资监管专项办公费中预算列支采购28万元用于政府采购。中:包含日常办公用品及其他消耗品采购预算,车辆维修费政府采购预算,印刷采购预算,他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预算。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我委财政拨款预算中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0万元,比上年增加3.5万元,增加53.85%。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没有发生变化;公务接待费6万元,同比上年增加4万元,增加200%。增加原因主要是我委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商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4万元,同比上年持平,未发生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我委现有公务用车1辆(该车于2018年购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同比上年基本持平。持平原因主要是我委2021年度公务用车属于正常保养及维护,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部门预算中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黄石市政府国资委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本部门现有公务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 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五、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工的奖金、公用部分及医疗费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附件:市政府国资委2021年预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