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实现惠民殡葬政策的均等性、普惠性,切实减轻群众治丧负担,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黄石城区惠民殡葬政策优化调整内容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取消黄石城区殡葬惠民减免政策覆盖范围的户籍和持黄石居住证等条件限制,对在我市殡仪馆火化的非黄石户籍群众实行“免申即享”。
二、减免项目。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黄石城区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的通知》(黄政办函[2025]38号)明确的减免项目和减免标准不变。
三、资金保障。新增的基本殡葬服务减免费用由财政部门予以保障,纳入预算安排。
本通知自2026年4月21日起施行。大冶市、阳新县参照执行。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