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省政府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以及《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国企建设,不断提升依法监管和依法治企能力,法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省政府国资委高度重视国资国企法治建设,聚焦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心任务,坚持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法治机关建设与法治国企建设一体谋划、统筹推进,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切实以高质量法治建设助力省属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省国资系统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列入委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落实普法责任制重点内容,列入委主要负责人和省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坚持领导班子带头学、机关干部全员学、走进基层深入学。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制度,通过专题讲座、读书班、网络宣讲班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专题学习,全年开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的专题法治宣传或培训活动300余场。
(二)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调整全省国资系统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由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统筹推进全省国资国企法治建设,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委党委会先后专题听取全省国资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审议了委机关常年法律顾问选聘、省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等重要事项,推动解决国资国企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一企一策”制定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指标,以考核“指挥棒”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组织召开省属企业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印发年度工作要点,确定四个方面十六项重点任务,并同步将重点任务分解细化为委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明确责任处室、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
(三)持续加强国资监管制度建设。坚持制度先行,全面修订涉及省属企业财务监管、董事会建设、经营业绩考核、负责人薪酬、中长期激励等国资监管文件;在全国率先出台推进全省国有企业盘活存量土地、推动省属企业加快科技创新、开展市州国资监管工作评估评价,以及实现国资监管与有关监督贯通协同等若干制度文件,为省属企业承压上行、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建立国资监管政策文件定期清理工作机制,每两年对我委现行有效的全部规范性文件系统清理。组织编印《国资监管政策法规汇编(2023版)》,收录政策文件188篇,供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和国有企业学习使用。
(四)全力打造国资监管法治机构。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健全重大决策法律审核机制,加强国资监管专业化、法治化、体系化建设。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坚持聘请全国知名律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采取“专家团队+坐班律师”形式,对重大疑难问题,由合伙人带领团队提供支持和保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服务依法决策、规章制度审核、防范化解风险、开展普法宣传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对委机关对外出具的批复、函件、信息公开答复等重要文件,以及各类协议、合同,均由公职律师、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核。
(五)大力推进法治国企建设。指导省属企业以法律审核和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为基础,不断拓宽延展法律管理职能,加强法律事务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修订印发《省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将省属企业合规管理作为法治建设的重点,指导省属企业结合行业特点、纠纷案件、行政处罚等关键指标,全面梳理合规风险,一企一策明确本年度合规管理重点领域或重点子企业,确保合规工作落实落地。组织全省国资系统法治建设培训班,就供应链大宗贸易风险防控、国有企业合规管理、法治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进行系统培训和交流。
(六)持之以恒抓好普法依法治理。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规划”,认真贯彻普法责任制,结合工作重点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在线平台、国务院国资委法治讲堂等平台,抓好干部职工常态化学法培训工作。组织机关干部开展《民法典与国资监管》《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专题培训,组织新入职干部和晋级提拔干部开展宪法宣誓活动,不断提升机关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推动各省属企业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新媒体与老传统相结合、常态化普法与“3.15”“12.4”等主题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
2023年,国资国企法治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推进不平衡,普法形式还不够灵活有效,运用新形式、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的程度还不够,吸引力不强。二是省属企业合规管理有效落实还存在差距,专职总法律顾问、独立法律合规部门的配置比例还有提升空间。三是部分省属企业案件管理信息化水平不高,对案件的全过程管控力度不够。
二、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加强监管制度建设。根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要求,进一步加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政策供给。开展国资监管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强化制度立改废释。制定出台《省政府国资委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政策文件起草过程、合法性审核以及执行检查等重点环节。及时跟进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企业国有资产法》修订相关工作,推动湖北国资国企改革成果上升为立法规范。
(二)修订完善权责清单。围绕出资人职责、国资监管和党的建设三大职能,结合国务院国资委权责清单,对我委法定审批和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动态调整,依法规范履职。
(三)抓好机关法治培训。依据新修订的《公司法》《行政复议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制定完善委机关普法责任清单,采取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国务院国资委法治讲堂、国资大讲堂等开展多层级、多种形式的专题培训,提高委机关干部职工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
(四)持续培育法治文化。抓好全省国资国企“八五”普法规划落实,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民法典的学习宣贯,深入学习党内法规,运用专题学习、集中培训、案件复盘等形式开展多层次的法治宣传活动,促进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多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