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国资委党委关于做好国有企业“两优一先”推荐工作的通知》(鄂国资党〔2021〕35号)要求,经归口管理企业党委(党组)评选推荐,省政府国资委党委审核,确定了147名国有企业优秀共产党员、119名国有企业优秀党务工作者、80个国有企业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6月10日至6月17日。企业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干部职工对表彰对象的有关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省政府国资委党建工作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期间,省政府国资委党委设立专线电话和公示信箱。专线电话:027-87811683;电子举报信箱:469567586@qq.com;来信请寄省政府国资委党建工作处,邮政编码:430071。
省政府国资委党委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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