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国资产权〔2023〕5号
市政府国资委关于落实2023年
减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的通知
市出资企业: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稳中求进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黄政办发〔2023〕12号,以下简称《措施》),“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享受财政补助的创业创新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孵化机构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1个月租金减免、3个月租金缓缴”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房租减免政策严格按照《措施》要求执行。
二、市出资企业应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专栏等多种渠道,公布房租减免政策、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部门和联系方式等,做到高效便利、规范有序。
三、本通知所指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的“小微企业名录”模块、《国家统计局关于修订<三次产业划分规定(2012)的通知>》(国统设管函(2018)74号)、《个体工商户条例》予以确定。
四、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借机随意扩大房租减免范围、输送不当利益、暗箱操作等行为。对于违法违规操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国有资产流失的,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2023年合同签订满一年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1个月租金减免、3个月租金缓缴实行;当年合同签订未满一年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每月按照应交租金的十二分之一实行减免。
六、请各出资企业于2023年3月起,每月20日之前将《2023年减免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房租情况统计表》报送市政府国资委产权管理科。
联 系 人:漆星炜
联系电话:6222086
电子邮箱:185762549@qq.com
附件:《2023年房租减免情况统计表》
市政府国资委
2023年3月6日
附件
2023年房租减免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万元 | ||||||
单位名称 | 已完成减免合同手续金额 | 减免涉及中小微企业和个体 | ||||
总金额 | 其中 | 总户数 | 其中 | |||
减免中小微 | 减免个体 | 减免中小微 | 减免个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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