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时间:202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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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政府国资委

 

(2021年度)

 

 

                               项目名称:2021年度央企合作、国资监管专项经费

项目单位:黄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黄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评价机构:部门自评

 

 

 

 

 

20226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96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国资专项经费预算222.39万元,实际支出190.24万元,执行率为85.54%。

2.完成的绩效目标按照下达的预算指标,严格执行预算规定保障央企合作、国资监管、国企改革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市政府国资委项目绩效实施情况良好,从国资监管项目开展情况和实施情况来体现,项目投入产出率达到预期要求,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满意度指标基本实现

(1)存在的问题:央企合作、国资监管专项资金略有结余,部分项目工作在一个年度内未进行有效开展。

(2)主要原因是:因为疫情影响,业务科室预期培训工作未进行,相关工作延后开展执行。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进一步落实好项目支出绩效考核,探索新思维、新方法,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项目进度跟踪落实,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立项背景和依据:

政府国资委成立于2004年10月,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现为政府工作部门。市政府国资委主要职能是: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指导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全市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动全市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战略性调整加强与中央、省属企业的合作发展。

2.项目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2021年市政府国资委项目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预算资金,主要用于各相关业务科室对项目绩效过程中聘请的专业机构的各项费用,委托第三方咨询服务费、项目咨询成果报告费、市级投融资公司市场化改革专题调研费以及参与项目开展人员劳务费。项目预算资金222.39万元,实际支出190.24万元,执行率为85.54%。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国资监管专项工作周期性长,涉及面广泛,监管力度大,风险性高;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质量,发挥项目资金效益。很多相关业务需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降低风险,专家评审及专题报告验收合格后再进行支付。项目绩效评价体现在运用科学、规范的方法,客观、公正地对项目支出进行评价,严格预算执行情况,做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增强预算执行率。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预算执行情况

市政府国资委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控制预算,保障央企合作、国资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严格执行预算规定财经纪律未偏移绩效考核目标。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1年度市政府国资委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都取得相当可观的成绩。项目支出年初预算222.39万元,实际支出190.24万元,支付率达85.54%。其中履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实现国有资本收益4.7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值的197.5%;加强国资监管,完成7家出资企业财务审计,预、决算管理工作。完成6家出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评价工作;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85%,完成年初目标数的121.42%。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市政府国资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攻坚克难,勇于担当,圆满完成各项绩效目标任务,实现国有资本收益最大化,抓好国企国资改革,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引导和制约权力的正确行使,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 “三公”经费支出,加强财务管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按照市财政下达的预算指标,严格控制预算,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原则。综上所述,市政府国资委项目绩效实施情况良好,项目投入产出率达到预期要求,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基本实现,经综合考虑,评价等级为优

 

 

2021年度央企合作、国资监管专项工作项目自评表

单位名称:黄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填报日期:2022.6.10

项目名称

央企合作、国资监管专项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市政府国资委

项目实施单位

市政府国资委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 þ   2、市直专项   □  3、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

项目属性

1、持续性项目   þ   2、新增性项目 □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   þ   2、延续性项目 □      3、一次性项目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

(20分*执行率)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222.39

190.24

85.54%

18

年度绩效目标

 

(8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

(40分)

数量指标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

70%

85%

10

质量指标

加强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出资企业财务审计、预、决算管理工作

7家

7家

10

时效指标

完成出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及结果评价工作

6家

6家

10

成本指标

项目支出

222.39

190.24

9

效益指标

(30分)

经济效益

实现国有资本收益

2.4亿元

4.74亿元

10

社会效益

市国有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

≧95%

95%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5%

95%

19

总分

96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国资监管专项工作有特殊性、周期性,具有时间节点。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进一步落实好项目支出绩效考核,探索新思维、新方法,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项目进度跟踪落实,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