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政府国资委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9-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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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黄石市政府国资委2018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二)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三)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四)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五)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三、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

3、政府采购

第二部分 黄石市政府国资委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黄石市政府国资委关于2018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的说明

黄石市政府国资委办公地点位于黄石市下陆区团城山街办广州路21号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区5栋4楼,属于市政府机关部门,经费来源于财政预算拨款。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发展、国企党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依法依规组织实施;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并组织年度和任期业绩考核,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收入分配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全市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全市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战略性调整,加强与中央、省属企业的合作发展;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政府规章草案,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依法对市以下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党的关系归口市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中央、省、外地驻黄企业和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群团工作;协助管理部分中央、省、外地驻黄企业和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对接中央企业和国有企业,承担中央企业招商引资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三定”方案,市政府国资委机关为全额拨款政府机构,政府机构独立编制机构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编制为20名,行政编制15名;工勤事业编制2名,计17名。其中:核定领导职数1正3副;科级领导职数7名,正科5名,副科2名,设立2个黄石市国有企业监事会,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其中:监事会主席职数2名(副县级)。机关内设5个职能科室。

二、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收入、支出年初预算安排685.12万元。

(二)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1、市政府国资委全年收入825.10万元,其中:产业链招商100万元,均为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2、全年总支出724.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4.01万元,占总支出的63.5%;项目支出200.86万元,占总支出的24.34%。产业链招商经费支出19.38万元,占招商经费的19.38%。

①基本支出524.01万元中,其中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442.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36%;商品和服务支出81.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64%;其中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9.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9%。

②项目支出200.86万元中,其中国有资产监管费用支出181.4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90.35%。主要原因是:一是我委严格控制预算执行,坚持支出有预算,支出审批制度,坚持可支出不支出的费用不支出;能不支出的费用尽量不支出,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单位严格控制支出,加强财务管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二是2018年度我委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以及严格执行预算规定,严守财经纪律,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在保障合理需要的同时严禁铺张浪费,确保国资监管及招商引资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3、产业链招商经费100万元,实际支出19.38万元,占招商经费的19.38%,完成项目支出执行率低于30%。其主要原因:一是我委自成立产业链招商分局开始,每年的招商经费是市财政根据市政府要求单独拨付,并未列入我委年度部门预算;二是财政局下达结转指标时间较晚,我委在结转指标下达前发生的招商经费从当年的招商指标中列支;三是我委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一直秉承勤俭节约理念,能不支出的开销尽量不开销,能节约的支出尽量节约,各项开支均控制在相关限额以下;四是严格审批外出招商方案,从严控制招商次数和外出招商人数,避免无效招商;五是央企招商服务中心的招商人员到位较晚。2017年之前,我委没有专业招商人员,市编办也未给予编制。2017年2月,市央企招商局(央企招商服务中心)成立,给予事业编4人。2017年9月才通过招聘到位人员2人,导致我委2018年全年外出招商人员不足,相关招商经费开支较少。

4、预算调整原因。2018年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685.12万元,决算数825.10万元,财政拨款2018年底我委进行了追加预算,预算调整后导致年底我委结转结余数据偏大。

我委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尤其是国资监管项目支出,基本完成了全年的预算任务。

(三)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8年我“三公”经费支出20.4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我委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数为零,预算数为零。

2、公务用车购置::我委现有公务用车1辆(该车于20185月购置,车辆购置金额为17.98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2万元,(其中车燃费0.6万元,车辆保险费0.69万元,车辆保养维修费0.97万元)。

3、公务接待费:我2018年公务接待支出1.29万元,公务接待13批次,接待人数92人次,未超年初预算。

(四)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94万元,根据预算安排增加,主要原因是:购置公务车辆一台,机关运行经费方面有部分支出的费用是在项目支出中发生,如: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等相关费用在项目中发生的费用,列入了项目支出范畴。

(五)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因工作需要,为抓好国企国资改革,强化国资监管职能、监事会的监督检查,对派出监事会实行定期检查,加强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和出资企业财务监督管理,2018年度5月份购置了一辆公务用车,预算数据是18万元,政府采购支出17.98万元,没有超出预算范围,在正常支付中合理支出。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没有其他高价值资产,单位没有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七)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央企合作、国企监事、国资监管专项工作,年初经费预算150万元,从项目执行情况来看,央企合作、国企监事、国资监管专项工作实施情况良好,经数据分析,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来看,项目投入产出率达到预期要求,市政府国资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攻坚克难,勇于担当,奋力拼搏,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实现国有资本收益最大化,抓好国企国资改革,全面做好改革、发展、服务、监管和党建重点工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政治学习,引导和制约权力的正确行使,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转型升级。

在本次绩效评价中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支出按照预算支出标准、支出控制较好,项目资金落实到实处,合理化支出,专项经费专项处理。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央企合作、国企监事、国资监管专项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日常性管理工作,我委按照市财政下达的预算指标,严格控制预算执行,保障央企合作、国企监事、国资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预算规定,严守财经纪律。综上所述,市政府国资委项目绩效实施情况良好,项目投入产出率达到预期要求,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基本实现,经综合考虑,评价等级为优。

三、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2、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732727424_收入支出决算总表1(1).xls

732727424_支出决算表3(1).xls

732727424_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1).xls

732727424_收入决算表2(1).xls

732727424_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1).xls

732727424_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7(1).xls

732727424_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6(1).xls

732727424_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8(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