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黄石市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严格对照《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中明确的问题导向与年度计划,紧扣《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任务要求,以“法治赋能改革深化、合规护航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统筹推进依法监管、依法治企、依法履职,法治建设系统性、协同性、实效性显著提升。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坚持政治引领,法治建设责任体系持续夯实。一是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职责,全年主持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委年度工作要点和述职评议内容,实现与党建、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二是强化理论武装与制度保障。修订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开展集体学法,专题研讨《公司法》(新修订)、《企业国有资产法》等重点法规;深入持续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将党内法规学习纳入干部年度培训计划,实现机关干部法治学习全覆盖;依托“国资大学堂”、支部主题党日等载体,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企业。
(二)聚焦主责主业,依法监管能力水平稳步提升。一是优化权责清单与决策机制。动态更新《市政府国资委法定审批事项和权力事项清单》,进一步厘清监管边界,强化“以管资本为主”导向;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全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项论证、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核,并出具法律意见,法律审核率达100%。二是深化合规管理体系建设。落实年度工作计划第三项要求,全面推进《市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试行)》落地实施。组织市属企业开展合规管理培训;指导重点监管企业制定合规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合规审查嵌入重大经营决策流程机制;将合规管理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推动“要我合规”向“我要合规”转变。三是加强监督制约与风险防控。深化“清廉国企”“清廉机关”建设,配合完成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强化“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监督、内控体系有效性评价及投资项目后评价;督促企业开展重点领域(如贸易、金融、工程建设)合规风险排查,推动建立风险台账与整改闭环机制。
(三)紧扣普法清单,法治宣传教育质效显著增强。严格对标《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推动普法工作精准化、常态化、实效化。一是在宪法民法典普及方面,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机关宪法宣誓、企业法治书画展等活动;依托“学习强国”、湖北学法用法平台,机关干部年度学法考试通过率100%。二是在新《公司法》宣贯方面,举办专题讲座;编印《〈公司法〉对国企治理影响要点指引》手册下发各企业。三是在国资监管法规学习方面,重点开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解读培训;结合产权登记、资产评估、产权转让等实务,开展“以案释法”案例学习。四是国家安全与安全生产普法方面,国家安全教育日期间组织保密法、数据安全法专题学习;联合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月”法规宣传暨隐患排查行动。五是公平竞争与信用建设方面,组织学习《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指导企业完善信用承诺与修复机制,全年无新增严重失信记录。开展“法律”活动覆盖机关及企业,系统内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日益浓厚。
(四)着力补短强基,法治保障支撑体系不断健全。一是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委机关通过内部挖潜、岗位调整,外聘律师作为法律顾问辅助负责法治工作;督导市属企业配齐配强法务人员,重点企业已设立独立法务部门或配备专职法务岗。二是完善审核机制。重点补强法制审核环节,明确重大决定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核。三是推动法治与改革深度融合。将法治要求嵌入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全过程,在功能性改革、监事会改革治理等重点任务中前置法律论证;支持企业通过法治化方式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实现“改革推进到哪里,法治保障就跟进到哪里”。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企业间法治建设发展仍不均衡,个别国企合规管理基础薄弱;二是法治成果向治理效能转化的深度有待加强,合规管理“最后一公里”尚未完全打通;三是法治智能化建设滞后,大数据、AI辅助监管与风险预警应用尚未起步。
三、2026年工作思路
一是实施“法治强基”工程。开展市属企业法治建设提升行动,分层分类推进合规管理标准化建设。
二是强化数字赋能。探索建设“国资法治云平台”,集成法规库、案例库、合规审查模板与风险预警模块。
三是深化协同联动。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协作,建立涉国企重大法律问题会商机制。
四是培育法治文化品牌。计划打造“黄国资·法护航”普法品牌,选树法治建设示范企业与合规标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