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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黄石市政府网      时间: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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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黄石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法治政府建设取得较好成效,为我市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全面加强。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严格落实《黄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制度》,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市委、市政府全年研究法治建设28次,市委理论中心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3年度学习计划的重要内容,邀请3名专家分别作《国家安全法》《保密法》《信访工作条例》专题辅导。二是抓紧抓牢“关键少数”。制定《黄石市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制度》,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考核,组织1011名领导干部进行“年终述法”。认真组织全市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和旁听庭审活动,严格落实在线学法制度,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能力水平。三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扎实做好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行政机关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和行政复议决定情况专项督察,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解决问题418个。开展“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中期评估,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我市成功入选第二批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政府依法履职效能稳步提升。一是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构建顺畅高效的国防动员工作机制,深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改革,优化园林绿化行业建设管理体制,推动资源服务平台下沉,健全司法、保密、邮政等领域基层管理体制。知识产权、质量强市工作获省政府激励表扬。黄石市人社局“微改革”项目获第四届湖北改革奖。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黄石市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52条”,全面推行许可告知承诺改革,“一业一证”改革行业拓展至27个,中介超市、下陆区“一证多址”改革等典型经验在全国推广。47项改革事项获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通报表扬,其中4项纳入国家试点,2项在全国推广,成功创建全省营商环境标杆城市。信用体系建设在全省年度信用考核中排名第一,个人信用积分系统上线运行。推进县级以上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阳新县成立全省首个县级公平竞争委员会。三是打造一体化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市区联动”审批平台,57项区级政务服务事项“全城同办”,1101个事项武汉都市圈内通办,401个事项跨省通办,103个高频事项自助办。试点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我市政务服务部门荣获全国“数字政务品牌建设示范单位”和“政务服务‘三化’建设示范单位”。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政府治理法治化加快推进。一是推动立法提质增效。推进城市供水、海绵城市、公共交通等重点领域立法项目,编制全省首个地级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出台全国首部地级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2023年我市加装电梯审批414部,竣工270部,在建117部,发放补贴资金1173万元。二是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印发市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开展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226件。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认真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共备案审查62件,清理市政府规章5部、规范性文件286件。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调整规范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黄石新港园区等派出机构执法体制机制,组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在全省率先厘清林业行政执法职责,实现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全覆盖。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落实5省17县(市、区)知识产权跨区域合作协议,联合开展4次跨区域联合执法行动。医疗保障部门持续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力度,现场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085家,处理定点医药机构550家,曝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27个。市场监管部门大力开展“铁拳”“双打”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查办各类违法案件915件。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开展涉水、涉气、涉重、涉危等专项执法工作,查办处罚案件212件。人社部门在全省率先出台“标准化安薪项目”评审办法,工作经验在全国推广并入选全省法治惠民生十大优秀案例。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制定《关于在我市行政执法领域推广说理式执法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持续优化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全市累计确定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事项615项,办理案件84315件,涉企2669家,减免金额约1957.08万元。修订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全面推广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

(五)健全依法治理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不断推进。一是深入开展“共同缔造”行动。深化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全市党员干部下基层5万余人次,收集问题9000余个,解决2800余个,其余问题纳入“三张清单”管理推进。群众积极参与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正在逐步形成,全省现场推进会在我市召开,大冶市搭建“民情通”诉求办理平台工作入选全省典型案例。我市被评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二是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等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意见》,构建行政争议联合化解机制。将“万人成讼率”纳入全市平安建设考核,努力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接受、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三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统筹抓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和就地化解工作,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矛盾纠纷13527件,调处成功13377件。

(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市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462件,办复率100%,满意率100%。二是加强政府内部监督。2023年共完成审计项目45项,健全完善规章制度80余项。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全省行政执法监督现场会在阳新县召开,黄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得到省司法厅肯定。三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制度体系,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实现100%解读,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49件。

2023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民生重点领域的立法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需进一步健全;三是行政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4年,我市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为我市打造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制度,优化考评机制,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二)加大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开展《黄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贯彻落实情况评估,巩固深化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积极开展县乡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作用。

(三)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贯彻落实《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入推进包容审慎执法司法和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

(四)全面提升立法质效。推进《黄石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黄石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重点民生领域立法工作。加大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纠错力度,定期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

(五)加大推进基层治理。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完善行政争议源头防范机制,持续释放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效能。推进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八五”普法,加强法治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