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委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文件要求,我委在前期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基础上,经主任办公会研究,现决定对以下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1、《关于印发<市国资委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的通知》(黄国资产权〔2016〕66号);
2、《市国资委办公室关于公布拍卖机构备选库名单的通知》(黄国资委发〔2017〕5号);
3、《关于公布市国资委2018-2020年审计评估中介机构备选库名单的通知》(黄国资产权〔2017〕84号)
4、关于进入市国资委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的公示。
市政府国资委
2019年7月16日